参加会议、培训学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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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书馆职工参加会议、培训学习的暂行规定

    为提高我馆员工学习培训效果,有效地促进本馆业务工作开展,进一步加强本馆参加会议和培训的管理,使业务交流、培训学习能够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章   

     第一条   参加会议、培训人员应为我馆正式职工,工作表现优良;参加的会议(包括工作交流会议、学术研讨会、省级以上学会的年会等)或短期培训必须是与图书情报学科或本馆业务密切相关的。

     第二条   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拟参加会议的背景资料、参加会议的通知或邀请信、会议论文录用的通知及《图书馆职工参加学术会议或培训人员登记表》,由部门主任对本部门外出学习人员填报的《图书馆职工参加学术会议或培训人员登记表》根据规定签署意见后,报送给分管业务的馆领导审批,办公室负责对审批后的《登记表》进行存档。

     第三条   参会者不得以任何名义延长会期。

     第四条   由图书馆经费支持参加学术会议者,原则上同一位作者每年只资助一次。给予报销参加会议、培训期间的住宿费、往返交通费、会务费或资料费。会议安排的文化参观类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第二章   

     第五条   业务性培训、学习和工作交流会议的,应派送相关工作岗位并具有较丰富工作经验或有一定培养潜力的馆员参会。一次会议原则上只派送12人参加,参会3人或3人以上、或参会员工分属3个以上部门、或预算达5000元以上的,须经图书馆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派送人数及派送人选。          

     第六条   学术研讨会或省级以上学会年会等,原则上每人每年最多只能参会2次。一次学术会议只派送1位撰稿人参会,如果同时有多位撰稿人,则只资助优秀论文获奖者参会。

         第七条   有在研课题的馆员,参加课题相关的学术会议,在不影响日常工作的前提下,由本人提出申请,经项目主持人同意后,由所在部门主任审查确认(签字)后,报送馆办公室。相关费用的报销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并从课题经费中支出。

         第八条   承担资源采购工作的馆员,因工作需要参加的大型书市、现采、馆配会、采购交流会、数据库培训等,均按此办法统一登记管理。

         第九条    员工在现有职称的整个聘期中,可报销两次继续教育培训费,培训前需提交《图书馆职工参加学术会议或培训人员登记表》,报馆办公室备案。

    第三章  会后管理办法

     第十条    对于外出学习和参会的学习(会议)资料,应提交办公室登记,以作为我馆共享学习材料,登记完毕后可由参会人自行保管,备大家查阅。对于课件和PPT报告文稿等电子版材料,提交给馆办公室一份,放在图书馆FTP上供大家下载学习。

    第十一条    会后由分管领导界定外出培训、学习和参加学术会议的人员,是否会议结束后的1个月内向全馆职工或相关部门职工做业务培训(或参会)报告。会议的PPT文稿等,应挂在图书馆主页上供大家下载学习。报销前需提交学习总结。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安徽大学图书馆负责解释。                                      

    注:

       1、参会与培训不同,市内与市外不同,个人申请的参会与单位组织的参会不同,视具体情况而定。

       2、寒、暑假期间外出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者按出差具体时间(学习+路程)的一半折算,余下时间上假期班。(例如:张三暑假去外地参加会议或开会,含路程共计六天,6÷2= 3,该暑假每位员工上7天班,因此张三假期还需补上4天班。

     

                                                 安徽大学图书馆

                                                2017年1120

    附:图书馆职工参加学术会议或培训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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