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图书馆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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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安徽大学图书馆的管理安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防火、防盗、防伤害等工作,增强全体职工和读者的责任意识,确保图书馆财物和入馆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入馆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到遵纪守法,坚决制止一切对图书馆安全不利的行为,发现火点、漏水漏电、设施损坏、可疑之人、可疑物品等任何安全隐患均应及时上报。

    二、本馆员工、读者、物业工作人员入馆须凭校园卡、工作证、临时借阅证等有效证件,其他人员必须有正当理由,且须出示身份证,登记后方可入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强、剧毒、放射性物质、利器、枪支等违禁物品入馆。严重精神病或传染病患者禁止入馆。

    三、坚持值班制度,责任落实到人。部室主任是部门治安和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治保人员协助部主任开展安全工作。物业和各部室要排好安全检查值班表,定期检查水、电、门窗以及防火、防盗、安检等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能自行消除的应立即报告。加强节假日的安全防范工作,物业和值班人员切实负起责任。图书馆与物业管理机构、校保卫处每年联合举办一次紧急逃生模拟演习。

    四、严禁在馆内吸烟,严禁损坏图书馆的公共财物。禁止私接电源和改动电路,禁止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堵塞消防通道或阻碍消防器材的顺利使用,不得擅自移动消防器材。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对现有报警器材定期检查,发现报警失灵应及时报修。确保监控设施正常工作,所摄影像存储不少于30天,重要影像及时备份、长期保存。

    五、全馆工作人员要尽职尽责,增强责任观念。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防止馆内财物被盗或流失。贵重设备要有专人保管,所有文献及设备应定期清点,登记造册,员工离任前应提交财物清单。馆内的固定资产、零部件和其他公共用品须经办公室批准,持携带设备(物品)出馆证明单,交门卫登记后方可带出馆外。各库、室的钥匙由专人保管,如有丢失应及时报告。

    六、本馆人员和读者都必须严格遵守入库制度,实行闭库、室管理的,非本库、室管理人员,未经许可禁止入内。参观人员经馆领导批准,在有工作人员陪同的情况下方可进入。本馆工作人员进入善本库须两人同行。

    七、馆舍门、窗、水、电实行分区、分部室管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遇暴风雨及大雪天气,及时关窗,防止损坏公共财物。各库、室下班前,必须将灯熄灭,切断一切电源,将门窗关好锁严,确保安全。闭馆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式管理。

    八、重视信息安全,不得违背知识产权规定,恶意大批量下载电子资源。不得将本馆购买的资源非法赠与、出售给非本馆读者。读者借阅、入馆记录长期保存,未经馆领导批准,严禁以任何方式泄露读者资料和图书馆重要工作文件。严禁以非正当手段,入侵公共网络和他人电脑。工作人员离职不得以任何理由删除、带走或加密公共信息资料。

    九、严禁在馆内遛狗、喧哗、谩骂、追逐、打架斗殴。严禁乱扔垃圾、乱堆图书物品,以免影响他人行走或置他人于可能的危险之地。图书馆设备使用应遵守操作规程。坐、卧、靠、扒公共设施,在确系安全且确保不损坏对象物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严禁故意损坏、翻越、攀爬公共设施的行为。严禁在馆内非法集会、传播非法言论和散发非法物品等。

    十、注意保护个人财物。存放柜限存放学习资料(如图书、资料、文具),请不要存放其它个人用品、贵重物品。每周一晚闭馆时,物业将清空存放柜,清理的物品将集中存放,但对物品保存是否完好不承担责任。请物品主人在清空存放柜后10日内携带证件到集中存放地点认领,存放10日后,物业将有权另行集中处置。

    十一 、违反上述规定者,馆内工作人员及其他入馆人员均有权利予以制止和批评,情节严重者,将报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执行,解释权在安徽大学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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