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图书馆民国、港澳台书刊阅览室借阅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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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室收藏民国时期书刊、报纸原件及影印本,民国时期相关资料汇编,港、澳、台当代出版的书刊、报纸等,为读者提供阅览服务。为加强管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则。

    一、 进、出入手续

        读者凭安大校园卡、学生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在阅览室门口管理台登记后方可进入阅览室阅览。

    二、 阅览规则

       1.本室书刊、报纸原则上仅限室内阅览,不提供外借。

       2.民国时期书刊、报纸原件是珍贵的历史文献,阅览时应轻拿轻放,小心翻页,严禁静电复印,如确实需要,可经工作人员许可,以拍照方式进行复制。

       3.本室民国文献影印本和其他资料,如需静电复印,应主动在阅览室管理人员处进行登记,抵押校园卡、学生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后方可带出复印,并在当天同一班次内交还。

    三、 读者守则

       读者在阅览室内应讲究文明礼貌、衣冠整洁;不得代人占用座位及随意搬动桌椅;不得在室内大声讲话;手机应设在振动状态,接听或拨打电话请到室外;不得在室内吸烟,吃东西,随便吐痰;阅览学习过程中产生的纸屑等废弃物须放入废纸篓内,保持室内环境整洁;爱护文献资料和家具设备,不得在文献上圈点、涂批、撕割、污损,不得在家具和室内墙体上涂鸦。遇有违背以上规定者,管理人员有权及时制止其不良行为,进行批评教育;造成公共财产损失者,须按规定赔偿;情节恶劣者,扣留其证件,责成写出书面检查,并通知所在院系(部门)。

       读者请自觉遵守以上规则,听从阅览室工作人员的管理。如对阅览工作或图书馆建设方面有意见、建议和要求,请在图书馆网站首页的留言板或者馆长信箱以公开或非公开的方式进行反映,或者登陆安徽大学图书馆官方微博、微信进行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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