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patent)
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
对“专利”这一概念,目前尚无统一的定义,其中较为人们接受并被我国专利教科书所普遍采用的一种说法是:
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
它是由专利机构依据发明申请所颁发的一种文件。
这种文件叙述发明的内容,并产生一种法律状态,即该获得专利的发明在一般情况下只有得到专利所有人的许可才能利用(包括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等)。
专利的保护有时间和地域限制。
我国专利法将专利分为三种,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专利制度
专利制度是一种利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人们进行发明创造活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推动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和经济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其核心是专利法,专利法的颁布标志着现代专利制度的建立。我国于1984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从那时起开始建立自己的专利制度。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局公告第3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