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图书馆:
为鼓励图书馆员积极参与学术活动和科学研究,以科研带动图书馆工作的创新,更好地发挥图书馆在高校教学科研工作中的信息支撑作用,促进安徽省高校图书情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经安徽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2013年第一次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安徽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每年组织一次基金项目立项,现组织2014年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基金项目申报总体要求为:指导思想正确,研究目标明确,研究任务具体,研究内容密切联系本地区、本单位图书馆工作和图书馆事业发展实际,课题立论依据充分,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可推广性。申报细则如下:
一、申报对象
课题申报对象为包括中国科技大学和合肥工业大学在内的安徽省全日制高等学校(本科院校、高职高专、独立学院及民办院校)图书馆的所有在职员工。
二、申报人条件
1.课题申报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2.课题主持人只能承担一个课题的研究,且不得以课题研究成员身份参加第二个课题研究。
3.个人参与课题研究不得超过2项,每个课题的研究人员不得超过6人(含课题主持人)。
4.“211”高校及省属重点大学每个单位申报课题不超过5项(其中重点不超过2项),其它普通本科院校不超过3项(其中重点不超过1项),高职高专不超过1项。已在省部级以上科研规划部门立项的课题(含立项课题的子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三、选题要求
课题包括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项目两大类。
①本年度重点课题立项范围为:高等教育信息化对图书馆发展的挑战及对策,具体题目自拟。本年度重点课题立项10项。
②本年度一般研究课题选题应结合安徽省高校图书馆工作要点,着力解决高校图书馆当前急需改革与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选题理论上有参考价值、实践中有指导意义,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进行申报。本年度一般课题立项50项。
本次课题均为自筹经费项目,但建议所在单位给予重点项目不少于2000元、一般项目不少于1000元的配套经费。课题论文投《大学图书情报学刊》且认定为质量优秀的可免交版面费。
四、申报程序及立项
1.申报人从安徽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网站下载申报表进行填报,不得使用自行印制或更改的申报表。
2.各图书馆应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评审,并排好推荐次序。
3.课题立项申报表须有所在单位的推荐意见,并加盖图书馆公章及所在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的公章。
4.安徽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立项课题进行评审,择优进行立项,重点项目优先推荐为省质量工程项目。
5.通过立项的课题,安徽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将进行编号登记,发立项确认通知书并通报立项人所在单位。
五、申报及研究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至10月20日,项目申报人需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于10月20日前寄送安徽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并提交电子文档。课题研究时限为课题立项结果公布之日起两年时间,需要延期研究的,必须有正当理由并提出书面申请,经省高校图工委批准方可适当延期。课题立项结果将在省图工委网站公布。
六、课题结项与成果认定
1.立项课题成果发表时必须注明是“安徽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基金项目(项目编号:×××××)”。
2.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主件应为研究报告、论文或论著,其他成果仅作为课题研究成果附件。
3. 重点项目需公开发表论文2篇(其中1篇须为北大中文核心刊物及以上等次),一般项目公开发表1篇。重点项目必须、一般项目建议1篇论文在《大学图书情报学刊》发表。
4.获得立项的研究课题不能如期完成的,将影响所在图书馆下一年度的项目申报指标分配。
5.课题研究结束,由安徽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组织进行成果评审验收,评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等级。评审为不合格的项目,延期一年再行评审,若仍未达到合格要求,做撤项处理,且项目负责人此后连续两年不得再行申报省图工委的项目。评审合格及以上等级的课题,由安徽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颁发“安徽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基金项目结项证书”,并在图工委网站上公布。获优秀等级者在今后图工委课题立项上优先考虑。
6.项目研究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经专家认定后,向全省图书馆进行通报,并终止项目研究,追回经费,此后该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省图工委项目。
课题申报联系方式:
纸质版资料寄送:合肥市肥西路3号安徽大学图书馆内省图工委秘书处,邮编:230039;
电子版资料发送至邮箱:tgw@ahu.edu.cn
联系电话:0551-65107944
附件一:安徽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基金项目申报书
安徽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
2014年9月28日